百名校长自首说明了什么?
广东英德原教育局长赖来新受贿66.5万元被抓,紧接着就是近百位涉案校长迫于压力纷纷投案自首。这是教育界的一大奇观,如果人们认真思考一下,就会发现这一现象背后值得深思的一些问题。一个校长被抓,百名校长自首,就象一个书记被抓,百名官员涉案一样,都是腐败这块土壤里长出来的*苗,由这颗每苗上结出来的*瓜。由百名校长的自首,使人们可以看到这样三个方面的问题:一是腐败的普遍性。当说到腐败时,有一些人不愿意把腐败说的太严重,他们喜欢说的总是“极少数腐败分子”,看一下英德的教育界,我们还能说是“极少数”吗?不知英德有多少个学校?有多少个校长?自首的校长们占英德校长的百分之多少?总之,自首的不会是校长中的“极少数”吧。英德现象所反遇出来的也绝不止教育界,在那些权力集中的地方、部门是不是更严重一些。现在的情况是,只要下决心、只要正视现实,就会发现在中国这块土地上“大官大贪,小官小贪,无官不贪”的事实,即使不是所有的官员都是贪官,那么,腐败分子所占比例也绝不是“极少数”。那种无视腐败问题普遍性的说法,只能是自我安慰或自欺欺人。二是受害面的广泛性。教育局长大人因受贿被抓了,那么给他行贿的人送的是谁的钱?百名校长的自首给出了答案:校长们送的。那么校长们送的钱又是哪里来的呢?答案也是极明确的:从老师和学生哪里捞来的。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之下,一个校长想捞点钱是极其容易的。因为校长手里也有权,这权就是管理老师及向学生乱收费的权。只要他动一下手中的权力,那么不尽财源就会滚滚而来,一个教育局长和百名校长犯罪或自首的背后,有多少人是受害者?可以说,所有在这百名校长任职的学校里上学的孩子及其家长都是受害者。教育局长及校长们的钱难道不都是从他们的身上搜刮来的吗?把孩子、学生当成唐僧肉,都想啃一口,剌一块,这就是中国特色的教育体制,也是一些教育工作者们的“师表”。看一下中国,受害的绝不仅是英德的学生与家长,而是全国的学生及家长。三是犯罪的随意性。教育局长因罪被抓,百名校长纷纷自首,使人们看到有权者以权谋私,已成了社会的常态。在其他机关、行业、部门不都是如此吗?在有些人看来,以权谋私是正常的,而不谋私才是反常的。笔者相信,无论是教育局长的受贿或校长们的犯罪,他们都不是刻意而为的,大部分人的受贿可能都是在不经意间。而这“不经意”,正反映了人们对行贿、受贿及贪污犯罪的认同,而这种认同感才是真正可怕的。作为一名教育管理者,他们不可能象一些高官那样一次就受贿上万、十几万、几十万甚至上百、上千万,尽管他们一次收的不是很多,但却是很随意的。无数个“随意”却成就了他们的犯罪。古语云:“善不积,不足以成名;恶不积,不足以灭身。”尽管校长们每次收受的可能仅是几百元或几千元,日积月累难道不同样可以达到一个天文数字吗?在腐败如此严峻的形势之下,不要再粉饰廉洁了。对整个官场已到了痛下煞手的时候了。二○一○年五月十三日赞